《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》规定计算主刚架时的放大系数取1.1。通用规范实施后,是将原来的放大系数由1.1改为1.2,还是在原来1.1的基础上再乘以1.2?
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需要以门刚规范编制组的意见为准。通用规范的风荷载放大系数,是考虑风荷载脉动的增大效应,在平均风荷载基础上的放大系数。因此,主刚架的放大系数应该如何取值,取决于门刚规范风荷载计算公式的物理含义。如果该系数是在平均风荷载基础上、考虑风荷载脉动的放大系数,则1.1低于1.2的最低限值,需要提高该系数取值;而如果该系数只是考虑门刚属于风敏感结构而对基本风压进行调整,则计算得到的仍然是平均风荷载,还需要另行乘以通用规范规定的“风荷载放大系数”。但需再次强调,1.2并不是一般性的取值依据,所以既不是将1.1改为1.2即可,也不是将二者连乘就行,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