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钢结构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钢结构设计标准》GB 50017 、《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》JG] 99 和《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》GB 51249 及《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》CECS 24 的规定,其防火保护措施及构造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与使用条件,综合考虑结构类型、耐火极限要求、t作环境等条件,按照安全可靠、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。 2. 在钢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有防火设计专项内容,应注明建筑结构的耐火等级、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、所需防火保护材料的性能要求与防火措施及构造要求。 3. 需防火设防建筑中的压型钢板组合楼板结构,其下层的压型钢板不宜因兼作受力钢筋而进行防火涂层防护,仅适于作为施工阶段的校板使用。 4. 必要时对大跨度、大空间及超高层建筑结构,可采用性能化抗火设计方法,模拟实际火灾升温条件.验算分析结构的抗火性能.采取合理有效的防火保护措施。 5. 单、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中的各类钢构件,应根据防火设防要求,采取外包防火、涂料或其他有效防火隔热措施,保证各类构件的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 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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